車禍和解-如何計算車禍和解金額

發生車禍後,無論是要上法院討個公道,或是去調解委員會和對方進行和解,都免不了需要計算賠償金這個步驟,雖然健康是無價的,但是已經發生的事無法逆轉,以被害者的角度來看,除非你的保險保單額度與理賠項目很完善,否則勢必要盡可能向對方爭取較多的賠償金額,以應付日後生活與醫療所需。



網路上搜尋和解金額計算,可以查到許多細項與法規,這裡我就不再贅述,我以較白話的方式以及我每次成功取得和解金的計算方式,一步一步來做說明:


1. 先決定你希望拿到的和解金總額

雖然錢買不回健康,但你心裡得先想好一個總數,比如15萬、30萬、50萬……。這筆錢的總額,能夠讓你心甘情願簽下和解書,從此不再跟對方有任何關係。



2. 決定和解金總額之後,開始揣摩心理與演練

比方說你心裡希望拿到25萬,才願意跟對方和解,那麼在談判的時候,對方問你你要多少錢,你不能直接跟對方說25萬,至少要說28萬或30萬,因為對方肯定會殺價,得先把價錢開高預留被殺價的空間,就算對方沒有主動殺價(在談判桌上還沒看過有人這麼軟) 負責主持和解的公證人也會加減幫對方殺價,所以一定要先做好準備,否則會吃虧。


就像商人賣東西或賣菜小販都會將定價訂得較高,為的就是讓有些習慣殺價的客戶有喊價的空間,假如今天遇到的客戶沒有殺價,那商人就多賺了一些,就算被殺價也不會有損失,不過就是比原先預計的少賺一點罷了。



3. 想辦法「拼湊」能夠支持妳要求的和解金總額「證據」

證據的準備過程,我是以Microsoft的Excel作為計算賠償金與記錄的工具,強烈建議養成每次去看醫生或買完醫療用品(包紮消毒材料之類)當天的金額就當天詳細記錄的習慣,時間久了,到了要和解的時候才開始從頭到尾回想,很累人而且會疏漏。


別忘了時間也是成本,你花費在往返醫院的時間、坐在醫院候診等候的時間……。所有一切因為車禍意外浪費的時間,我會從車禍當天一直算到和解當天加總的時數乘以「時薪」,以下是我自己覺得最好的時薪計算方式:

年收入(直接看扣繳憑單) ÷  12個月 ÷  每個月平均工作天數 ÷ 一天工作8小時

假設年收入60萬,除以12個月,再除以月平均工作天數21天,再除以一天工作8小時= 297.6

當然如果你懶得計算,或是本身月薪低於三萬,又或者本身沒有工作,那麼直接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的基本時薪來求償也可以(截至本文撰寫日期為止,基本時薪為新台幣168元)。



我認為一定要求償的項目:

(1) 時間成本

依上述提供的計算方式計算。


(2) 自費醫療的費用加上當天前往的交通費 (看中醫自費醫療項目、水藥……。)

因為保險可能不會理賠自費醫療的部分,假如最後沒拿到醫療費你連交通費都得自己倒貼。


(3) 財物損失 

車子、衣服、安全帽……車禍當天損壞的所有物品在計算賠償金額時都需要折舊計算

簡易的折舊計算方式:

假設你的安全帽兩年前以1000元購買,在商品標示上有寫正常使用下可用10年,那麼你就是和對方要求 1000 × 0.8 (使用壽命10年減使用2年,剩下8年) = 800

這個折數就是大概計算,最大的功用是要列給對方看,讓對方對於你要求的金額無法反駁


(4) 精神賠償

就是一個看了能讓你心情好一點的數字,當然不可能一開口就是一兩百萬,除非你沒有和解的意願想直接上法院,才會故意喊個天價。但以我其中兩次車禍上法院訴訟的經驗,並不建議上法院處理,能在調解委員會將案件結束是最節省時間成本與力氣的方式,之後會再另寫文章分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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